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梁诚梅申请继承韦永壮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韦永壮
继承人:梁诚梅
不动产坐落:上林县大丰镇南环路219号永安·丽水新都地下室地下一层108号车位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建筑面积:36.3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西上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上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