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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6-07-15 09:53      来源:上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市场秩序,压实校外托管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全面消除托管行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人身、食品、消防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上林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县校外托管机构数量逐年增多,有效弥补了家校看护空档,满足了群众接送托管实际需求。但行业普遍存在场所不规范、安全制度缺失、房屋消防隐患等突出问题,存在监管碎片化、整治不系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为破解校外托管监管难题,统一准入标准、规范运营行为、健全闭环监管体系,全面筑牢学生安全底线,特制定本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市关于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及我县托管行业实际情况,立足属地监管职责制定本《办法》,其内容合法合规、贴合基层实操、可落地可执行。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设立准入、规范运营、责任追究、附则等章节,全面覆盖校外托管机构准入、运营、监管全链条,核心聚焦七大重点领域规范管理: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与定义。界定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为学生提供就餐、午休、看护、接送等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明确家庭互助式看护不属于经营性托管范畴。

二是严格准入设立条件。统一场地安全、房屋结构、消防设施、食品经营、卫生消杀、人员配备、视频监控等硬性准入标准,严禁在地下室、危房、隐患建筑、污染区域开办托管机构,从源头防范安全风险。

三是规范日常运营管理。细化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环境卫生、接送交接、值班值守、台账管理等日常运营规范,明确托管机构严禁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等。

四是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明确教育、市场监管、公安、住建、卫健、应急、乡镇等部门监管权责,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检查、信息共享、隐患移送、闭环整改工作机制,解决多头监管、监管空白问题。

五是健全监督整治机制。建立常态化排查、随机抽查、隐患台账、限期整改、黑名单管理机制,对无证经营、隐患整改不到位、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依法处置,规范行业经营秩序。

六是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细化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对履职不到位、隐患长期不整改、违规经营造成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政策亮点

一是体系化规范。首次以县级规范性文件形式,统一我县校外托管行业准入、运营、监管标准,补齐制度短板,实现托管监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全链条闭环监管。构建“事前准入审核、事中常态监管、事后退出追责”全流程管理体系,彻底解决以往监管零散、整治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三是聚焦核心安全风险。紧扣群众最关心的食品、消防、房屋、人身、卫生、培训乱象、资质备案七大重点领域,靶向整治突出隐患,全方位保障学生安全。

四是压实属地协同责任。明确乡镇(街道)属地网格化管理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67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抓好《办法》宣传解读和落地落实,组织开展辖区校外托管机构全覆盖排查整治,严格对标标准规范整改提升,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净化校外托管市场环境,坚决守住校园外学生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助力平安校园、平安县域建设。                        

七、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办法由上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解读人:李爱容,联系方式:0771-5222925     

上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

                      

政策文件: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林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