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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6-04-07 15:43      来源:上林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南农局发〔2026〕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执行与监管工作,确保补贴政策精准落地、资金规范发放,根据《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林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政发〔2026〕6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总体要求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项目,是稳定种粮收益、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2026年我县补贴政策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据实核定原则,规范面积登记、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流程,确保202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二、补贴对象

一)补贴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以及承包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二)严禁公职人员领取或代领补贴,严禁向死亡人员账户发放补贴资金。

三、补贴范围与面积核定

(一)补贴依据

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按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

(二)可纳入补贴范围

1.种植粮食、油料、糖料、蔬菜、棉花作物的耕地;

2.采取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粪肥还田、绿色防控、轮作等地力保护措施的耕地;

3.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且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耕地;

(三)不予补贴范围

1.因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面积和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

3.种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桑树、林木等作物的耕地;

4.撂荒1年(含)以上的耕地;

四、补贴办理流程

1.面积登记:以乡镇为单位组织申报、核实,统一录入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

2.补贴公示:以村(社区)为单位公示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审核抽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贴数据审核,县级农业农村、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并随机抽查核验。

4.批复发放:县政府审定补贴标准与分配方案,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达农户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5.档案管理:全程留存公示材料、审核清册、批复文件、拨付凭证等,规范归档。

五、奖惩措施

(一)激励措施

鼓励农户保护提升耕地地力,推广粮、油、糖料种植及绿色生产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足额发放补贴。

(二)惩戒措施

1.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以及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造成因污染农田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2.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 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3.鼓励各乡镇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不如实登记补贴面积进而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的补贴资格。

六、部门职责分工

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公示、系统录入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方案、组织面积核实、测算补贴标准、开展绩效评价。

3.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监管、专账管理及资金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同,实现确权、退耕还林、撂荒、非农占地等数据共享。

(二)全面公开政策信息,畅通咨询与举报渠道,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三)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强化核查,严防虚报冒领。

(四)严格按时限完成方案备案、资金发放、总结报送及绩效评价工作。

八、重要时间节点

1.2026年3月27日前:县级实施方案报市级备案。

2.2026年6月30日前: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3.2026年10月10日前:报送资金发放情况总结。

4.2026年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绩效评价材料。

政策解读单位:上林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771-5222311。

上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0日


政策文件: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林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