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当前我县服务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为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5〕6号)文件精神,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布局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业新体系,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结合本县情况制定本政策,以 “奖励激励” 为核心手段,一方面支持现有规上企业稳步增长,另一方面推动更多中小服务业企业达到 “规上” 标准,最终实现服务业市场活力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助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
二、制定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5〕6号)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范围
在上林县内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服务业企业。
(二)支持和鼓励发展内容
1.存量企业的营收增长阶梯奖
适用对象:已达到入库标准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指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范围)。
奖励规则:按年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档奖励,最高 2.5 万元,具体标准如下:①年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0%(含)的给予每家奖励0.5万元;②年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30%(含)的给予每家奖励1万元;③年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40%(含)的给予每家奖励1.5万元;④年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50%(含)的给予每家奖励2万元;⑤年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的给予每家奖励2.5万元。营业收入及增速以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2.增量企业的上规入统一次性奖
适用对象:2025年首次达到“上规入统”标准的其他营利服务业法人单位(“上规入统”指达到规模标准纳入规上企业统计范围)。
入统标准分行业界定:2000万元档(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00万元档(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500万元档(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奖励标准:月度上规入统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度上规入统一次性奖励3万元。
以上两项奖励不叠加申请。
(三)申报全流程指南
1.必备申报材料
(1)《关于加快培育壮大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可从行业主管部门领取);
(2)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上规入统证明材料(如统计部门出具的纳入证明等)。
2.申报步骤
(1)提交初审:企业填写申请表并附材料,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初审;
(2)部门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将初审通过材料报送至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3)资金拨付:财政局收到名单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企业的资金拨付。
(四)关键要求与风险提示
1.资金与叠加政策
奖补资金由县本级财政负担;企业若同时符合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扶持条件,可享受上级与本级政策重复扶持。
2.失信惩戒机制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企业,将采取三大惩戒措施:停止兑现奖励;收回已获补助和奖励;列入失信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3.申报时限及解读渠道
申报窗口期:2026年6月30日前,企业需主动申报(自愿申报原则);
解读单位: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会同相关部门。
四、《实施方案》的审查修改过程和听取意见的情况
该规范性文件由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起草,经征求上林县经信局、上林财政局、上林自然资源局、上林卫健局、上林教育局、上林交通运输局、上林水利局、上林住建局、上林文广体旅局、上林司法局、上林统计局、上林人社局、上林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林税务局、上林公安局、上林生态环境局等16个部门的建议以及通过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和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征求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上林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方案由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解读。解读人:黄薇,联系电话:0771-5216145。
上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0日
政策文件:上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壮大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