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亮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上林县明亮镇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明亮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机构设置与职能,法规政策等信息(参见《明亮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的方式:自治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是明亮镇信息公开的经常性渠道。
网站网址:http://www.shanglin.gov.cn/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乡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的内部机构
名 称:明亮镇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林县明亮镇政府政府大院(邮编:530501)
电子邮箱:MLC0101@163.com
传 真:0771-52018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上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部门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表从网上下载或查阅处领取,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现场、信函、传真、互联网等方式提交)
2. 《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对申请的办理
我镇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我镇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我镇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
上林县明亮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及联系方式
明亮镇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明亮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明亮镇政府大院(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1-5200026;
传真号码:0771-52018882;
电子邮件:MLC0101@163.com
邮政编码:530599
上林县明亮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
申请编号: | 受理编号: | |||||||
申 请 人 信 息(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 公民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服务处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 | 营业执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代理人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服务处所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第1页,共2页 | ||||||||
上林县明亮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
申请编号: | 受理编号: | |||||||
所需信息情况(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如您所需的文件名称、文号,该信息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它相关情况,请尽可能具体描述,这样有助于相关部门找到政府信息) | |||||||
所需信息用途 | □与申请人生活相关 □与申请人生产相关 □与申请人科研相关 □其他( ) | |||||||
获取信息方式 |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
申请人应提交的与申请公开信息相关的其它法律证明 | ||||||||
本人(或本人所代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现郑重声明:保证在本表第1-2页中所填写的以上所有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 ||||||||
第2页,共2页 |
上林县明亮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记录表
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申请日期 | |||||||
身份证 号码 | 联系 电话 | ||||||||
家庭详细住址 | |||||||||
申 请 公 开 内 容 | |||||||||
记 录 人 | 记录时间 |
申请编号: | 申请日期 | ||||||||||
申请人 姓名 | 电话 | 地址 | |||||||||
代理人 姓名 | 电话 | 地址 | |||||||||
申请何行政 机关信息 | |||||||||||
所交材料 是否齐全 | □是 □ 否 | 材料不完备尚需补正 | □是 □否 | ||||||||
尚需补正的材料 | |||||||||||
是否受理及其理由 | |||||||||||
受理机关 地址 | 上林县明亮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
电话 | 0771--5279019 | 经办人 | |||||||||
受理机关制发回执单时间: 年 月 日 |
上林县明亮镇政务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回执单
申请编号: | 申请日期 | |||||||||
申请人 姓名 | 电话 | 地址 | ||||||||
代理人 姓名 | 电话 | 地址 | ||||||||
申请何行政 机关信息 | ||||||||||
所交材料是否齐全 | □是 □ 否 | 材料不完备尚需补正 | □是 □否 | |||||||
尚需补正的材料 | ||||||||||
是否受理及其理由 | ||||||||||
受理机关地址 | 上林县明亮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 |||||||||
电话 | 0771--5279019 | 经办人 | ||||||||
受理机关制发回执单时间: 年 月 日 |
流程和时限:申请人申请——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乡政务办确认申请人申请资格---转乡政府办公室---承办人员办理并答复申请人(承办人员收到办件后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复杂的,可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编号:
上林县明亮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告知书
XXX:
你于XXXX年X月X日提交的关于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答复如下:
你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 )类信息:
A.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B..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C.可以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
D.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E.申请获取的信息不明确;
F.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具体内容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