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期)
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食用农产品13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页),检出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金属超标问题
1、李彩勤(上林通发市场青菜行A17、A18号摊)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李彩勤(上林通发市场青菜行A17、A18号摊)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1、上林县韦大姐杂货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陈源叔(上林县大丰镇龙山路通发市场蔬菜行A20号)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1、上林县年年有鱼水产品销售行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上林县宇亮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以上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四、核查处置情况
上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上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