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林县臣信榨油坊生产经营的花生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花生油;购进日期:2026年2月4日;被抽样单位名称:上林县臣信榨油坊;不合格项目:黄曲霉毒素B1项目; 检检测机构: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6年2月4日)共200斤,以11元/斤的价格销售完毕,每斤花生油的利润是0.5元。经计算,上述涉案花生油货值金额为2200元,违法所得为100元。
上林县臣信榨油坊生产经营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的花生油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1.罚款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桂南上市监处罚〔2026〕64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油品储存不好或者加工过程中温度掌握不够。
整改情况:接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开展召回,并提交了整改报告,表示以后将加强对管理,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好,确保产品合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