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振林集团2025年使用政府专项债券存续期内信息公开

2026-06-30 17:30      来源:振林集团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增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南财债〔2026〕28号)有关要求,现对我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的上林县八角香料特色产业园(一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规定将截至2025年末发行并使用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进行公开。

附件:

1.截至2025年末发行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

2.截至2025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  

截至2025年末发行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债券信息

债券项目情况

备注

债券名称

债券编码

债券类型

债券规模(万元)

发行时间(年//日)

债券利率(%

债券期限(年)

项目名称

债券项目资产类型

项目总投资

项目已实现

投资

已取得项目收益

形成资产情况

建设进度及运营情况


其中:债券资金安排


其中:债券资金安排

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

234808

其他自平衡专项债券

1000

2025-05-13

2.13

20年

上林县八角香料特色产业园(一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44724

20240

40689

19866

46.77

项目未全部完工及验收,未形成资产。

已完成13栋厂房建设,部分厂房已有企业进驻。2025年5月开工建设的2栋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部门名称

债券信息

债券项目情况

备注

债券名称

债券编码

债券类型

债券规模(万元)

发行时间(年//日)

债券利率(%

债券期限(年)

项目名称

债券项目资产类型

项目总投资

项目已实现

投资

已取得项目收益

形成资产情况

建设进度及运营情况


其中:债券资金安排


其中:债券资金安排

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

234808

其他自平衡专项债券

1500

2025-05-13

2.13

20年

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13727

6500

8336

6500

0

项目已完工,未能开展竣工联合验收,未形成资产。

建设4栋厂房已完工预验收,锂电池企业已入驻。






附件2

截至2025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收支情况表

                                                                                              金额单位:亿元

序号

截至2025年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

截至2025年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

债券名称

金额

支出功能分类

金额

1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

0.25

229 其他支出

0.25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编号(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

45012523ZW00000000002 

项目名称

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债券名称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

项目单位

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

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  续建项目(

开竣工及收益实现时间

开工时间

2023年9月

竣工时间

2025年12月底

项目收益

实现时间

2025年-2044年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已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25年12月底竣工。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万元)

资金来源

金额

(万元)

利率

(%)

占比

(%)

其中:已到位金额(万元)

到位时间

存量融资抵质押状况

合计

15891.75

-





其中:财政拨款(含预算内基建资金等)

其中: 中央


-




      自治区

1370 

-

8.6% 

1370 

 2024年

县级

8014.75

-

50.4%

442.78

2023年

       专项债券资金

6500


41%

5000

2024年

       自有资金


-




       非政府债券融资资金






         其中:银行贷款






               其他融资资金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塘山路

建筑面积

43029.64平方米

立项依据

关于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上发改项目〔2023〕39号)

项目用途

本项目通过建设锂电池组厂房,达到招商引资的企业对厂房的使用要求,服务已招商引资的企业对锂电池组生产的要求进行建设。

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可行性

1.项目采取的工艺、设备、建筑、照明节能和节水措施先进、可行,是有效的,项目建设方案体现了节能设计原则和理念,能达到节能目的,将为企业带来良好节能效果、经济效益。

2.本项目已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锂电池企业并签订投资协议,建设厂房亦是为企业量身打造。

3.建设上林县年产2GWH锂电池组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建设条件具备,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是减少污染提高保护环境的需要、是电力系统转型升级的需要、是储能市场发展的需要、是加强产学研用融合的需要、是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的需要、是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和上林县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本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拉动当地就业环境和上林县经济增长,有效推进上林县城镇化进程和上林县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对促进乡村振兴、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用地面积21498.8㎡,总建筑面积43029.64㎡,其中,1#厂房16325.18㎡,2#厂房10569.22㎡,3#厂房10569.22㎡,生产辅助厂房5566.02㎡,以及室外总平工程。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目标1:项目实施内容:建成厂房总建筑面积43029.64㎡,其中:1#厂房16325.18㎡,2#厂房10569.22㎡,3#厂房10569.22㎡,生产辅助厂房5566.02㎡,以及室外总平工程。

目标2:项目建设于2025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并交付给企业进驻。

中期绩效目标(2025-2026年)


建成厂房总建筑面积43029.64㎡,其中:1#厂房16325.18㎡,2#厂房10569.22㎡,3#厂房10569.22㎡,生产辅助厂房5566.02㎡,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产出数量

指标1:总建筑面积

≥43029.64平方米

产出质量

指标1:项目竣工验收达标率

≥95%

产出时效

指标1:工程按时开工

2023年9月

指标2:工程按时竣工验收

2025年12月

产出成本

指标1:项目建设总投资成本

≤15891.75万元

效果指标(二级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四个维度填写)

经济效益

指标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00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效果指标(二级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四个维度填写)

社会效益

指标1: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研发、场地条件

场地出租率85%以上

生态效益

指标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95%

可持续影响

指标1: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入驻企业对园区基础设施满意度

≥90%

备注:1.“指标内容”和“指标值”必须同时填写,“指标内容”根据项目自身特点设计,“指标值”应为反映“指标内容”所对应的数量值。
      2.产出数量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数量,如建设XX工程数量≥X个,建设XX工程面积≥X平方米等;
        产出质量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和水平,如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X%,项目设计变更率≤X%等;
        产出时效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如项目开工/完工时间节点或项目开工/完工率≥X%等;
        产出成本反映项目预期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建设成本、融资成本、偿债风险等,如项目预算额度≤X万元,融资成本≤X万元,按时还本付息率≥X%等。
      3.效果指标反映对项目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项目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可持续影响等方面形成的影响和效果,如带动社会投资情况、项目综合收益情况、新增医院床位数量、新增厂房面积数量、实现税收金额、项目形成资产使用年限、项目可持续收益年限等。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反映项目服务对象、受益人及相关群体对项目认可度,如新建医院病患满意度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编号(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

45012521D000000054924

项目名称

上林县八角香料特色产业园(一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债券名称

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产业园区专项债券(一期)——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九期)

项目单位

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

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  续建项目(

开竣工及收益实现时间

开工时间

20236

竣工时间

2026年3月底

项目收益实现时间

2025年-2044年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已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已建成13栋厂房;2025年建设2栋厂房,预计于2026年3月底竣工。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万元)

资金来源

金额

(万元)

利率

(%)

占比

(%)

其中:已到位金额(万元)

到位时间

存量融资抵质押状况

合计

41062

-


40062



  其中:财政拨款(含预算内基建资金等)

其中:中央

7329

-


7329

 2023年—2024年

      自治区

7025

-


7025

 2023年

市级

2726



2726

 2023年

       专项债券资金

20240



19240

2023年—2024年

县级资金

3742

-


3742

2023年—2024年

       自有资金


-




       非政府债券融资资金






         其中:银行贷款






               其他融资资金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澄泰片区

建筑面积

128,374.76平方米

立项依据

关于上林县八角香料特色产业园(一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上发改项目[2022]69号

项目用途

本项目通过建设园区厂房及配套道路,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促进优质项目落户上林,助推上林特色产业快速发展,持续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可行性和必要性

(1)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促进了产业园区土地的开发和集约利用,将带动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为从而为上林县的经济发展创造新亮点。

(2)本项目的建设和开发并举的举措,促进城市面貌的迅速改观,也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城市用地布局,创造良好城市风貌,积累更为雄厚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为社会经济全面腾飞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3)加快经济的发展速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吸收当地剩余劳动力,降低就业压力,为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发挥重要作用。

实施(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用地面积128.89亩,总建筑面积128,374.76平方米的15栋厂房。主要建设2栋7层的香料香精提炼中心21,333.04平方米,7栋3层的标准厂房54,144.84平方米,3栋3层的八角生产加工厂房35,358.36平方米,1栋 3层的冷冻仓储用房10,050.01平方米,1栋3层生物制药车间5,664.12 平方米,1栋3层综合楼1,825.28平方米,门卫室27平方米,以及配套室外总平工程等。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项目建成后由象山管委会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园区,促进优质项目落户上林,助推上林特色产业快速发展。

中期绩效目标(2025年—2026年)


完成2025年新建的2栋厂房主体工程建设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产出数量

指标1:总建筑面积

≥128,374.76平方米

产出质量

指标1:项目竣工验收达标率

≥95%

产出时效

指标1:工程按时开工

2023年6月

指标2:工程按时竣工验收

2026年3月

产出成本

指标1:项目建设总投资成本

≤41062万元

效果指标(二级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四个维度填写)

经济效益

指标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400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效果指标(二级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四个维度填写)

社会效益

指标1:为入驻企业提供良好的研发、场地条件

场地出租率85%以上

生态效益

指标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达成预期目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1: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入驻企业对园区基础设施满意度

≥90%

备注:1.“指标内容”和“指标值”必须同时填写,“指标内容”根据项目自身特点设计,“指标值”应为反映“指标内容”所对应的数量值。
      2.产出数量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数量,如建设XX工程数量≥X个,建设XX工程面积≥X平方米等;
        产出质量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和水平,如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X%,项目设计变更率≤X%等;
        产出时效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如项目开工/完工时间节点或项目开工/完工率≥X%等;
        产出成本反映项目预期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建设成本、融资成本、偿债风险等,如项目预算额度≤X万元,融资成本≤X万元,按时还本付息率≥X%等。
      3.效果指标反映对项目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项目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可持续影响等方面形成的影响和效果,如带动社会投资情况、项目综合收益情况、新增医院床位数量、新增厂房面积数量、实现税收金额、项目形成资产使用年限、项目可持续收益年限等。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反映项目服务对象、受益人及相关群体对项目认可度,如新建医院病患满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