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政发〔2025〕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上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9月1日
(此件删减后发布)
抄送:县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
生态环境局、交运局、文广体旅局、经信局、统计局、水利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应急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印发
上政发〔2025〕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上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9月1日
(此件删减后发布)
抄送:县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
生态环境局、交运局、文广体旅局、经信局、统计局、水利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应急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