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镇市场北路第2栋第7号产业安置用地建设项目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2026-03-16 10:15      来源:上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及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公布实施《南宁市城乡规划制定与修改公示公告和修改限制的规定》的通知(南规发〔2015〕258号)要求,现将大丰镇市场北路第2栋第7号产业安置用地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效果图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大丰镇市场北路第2栋第7号地块

二、公示内容

总平面图及效果图

三、公示地点

(一)上林县人民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局板块,http://www.shanglin.gov.cn/);

(二)项目现场显眼位置张贴相关公示信息及图纸;

(三)上林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因规划建设涉及到的相关利益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6316日至324日)送达上林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纸质版送至自然资源局,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uotu5258673@163.com)。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771-5258673)



上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63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