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政办函〔202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精神,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上林县是自治区唯一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为加强对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上林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实施上林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和考核普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鹏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廖烈勇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覃江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振俭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韦 玲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成 员:覃正熙 县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覃红元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覃忠远 上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蒙翠兰 县水利局副局长
罗清禹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加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苏子奇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振俭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韦加佳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罗清禹同志、上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覃忠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上林生态环境局、发改科技局、水利局等单位抽调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外业调查采样组、内业化验与质量控制组、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组。
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印发领导小组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研究提出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具体负责全县土壤普查的外业调查采样、质量督查、资金落实、使用监督;协调成员单位落实部门职责;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022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统计局、上林生态环境局。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