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证书之后,可获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生活费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广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基准(见附表)给予就业技能培训。
补贴申领与发放:职业技能培训学费以培训机构通过“先垫后补”形式来组织开展,培训机构代垫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为学员向培训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提供补贴申请表、补贴人员花名册等材料代为申请培训补贴,该补贴应作为返还培训机构先行为学员代垫的职业技能培训费,归培训机构所有。
鉴定费补贴
补贴标准: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按照该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补贴的申领与发放:学员或企业、培训机构(企业或培训机构代垫评价费的)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补贴申请表、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评价机构开具的评价费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学员本人银行账户或企业、培训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
生活费补贴
补贴标准: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50元/人·天(每8个课时计1天)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
补贴的申领与发放: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由学员、培训机构在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时一同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支付到学员本人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