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册登记概述
机动车注册登记是新购或转入车辆所有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将车辆信息、所有人信息等记录在册,并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及车辆号牌的过程。该业务确保车辆身份的合法性和唯一性,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必要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自2012年9月12日修正施行)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服务完成后,车主将获得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车辆号牌。
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凭证,详细记录了车辆的基本信息、所有人信息及车辆历史变更情况。
行驶证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必备证件,包含车辆信息、所有人信息及车辆检验记录。
车辆号牌是:车辆的标识,需按规定安装在车辆前后方。
完成注册登记后,车辆信息将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系统,确保车辆合法上路行驶。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 序号 | 材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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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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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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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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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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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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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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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
|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
注意事项:
1、车辆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否则无法办理注册登记。
2、交强险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保单信息与车辆信息一致。
3、车辆购置税需在注册登记前缴纳,否则无法办理。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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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桂价费[2005]23号 桂财综[2007]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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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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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反光号牌 |
元/副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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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摩托车反光号牌 |
元/副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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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挂车反光号牌 |
元/面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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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 |
元/副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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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机动车临时号牌 |
元/张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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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补发时按上述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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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牌专用固封装量 |
元/个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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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 |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桂财综[2007]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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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行驶证 |
元/本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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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辆临时行驶证 |
元/本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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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
元/证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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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行驶证均按此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包括: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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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元/证 |
10.00 |
桂价费[2005]23号 桂财综[2007]54号 |
办理窗口:上林县政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分中心窗口。
办理地址: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362号向阳路办公点(点击查看地图定位)
咨询电话:0771-5220922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5:00-18:00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注: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函调、调查补充材料的,函调或者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监督电话:
0771-5222084(上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0771-5229261(上林县行政审批局)
0771-5225221(上林县监察委)
答:可以,但需要提供居住登记证明。
答:一般情况下,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当天可以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行驶证和临时号牌。
答: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线上选号,或到车管所现场选号。

答:在上林县税务局窗口或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线上缴纳。
答:正式号牌通常需要邮寄,一般在3-7个工作日内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