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决胜精准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2018年以来,我县已实行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医疗保障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在县域内进行住院治疗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其个人自付费用,且个人自付费用不高于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10%。
据悉,截至2019年1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报销 2889人次,其中住院1904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403423.2元,医疗保险报销总费用312748.94元,大病保险报销25672.37元,民政医疗救助7276.56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85.69%,我县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未达90%的部分将由政府进行兜底救助,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