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注销办理程序
第一步 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所需资料:1.《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步 清算组依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gx.gsxt.gov.cn/index.html公示清算组信息。
60日内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gx.gsxt.gov.cn/index.html发布债权人公告(或在报纸上公告),法定公告期45天)
(第一、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 公告期满45日后,再次到市场监管局办理注销登记
所需资料: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
3.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4.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可在共享平台查询到的免于提交)
注:1.已发纸质营业执照的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的可在公示系统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免于提交)
2.一般企业是指不涉及国家规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及注销前置许可事项的的企业。
第四步 办理社保、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
社保注销提交材料:1.社保登记证(2016年10月1日后新办企业无需提供)
2.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需提供的材料(自营业执照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登记部门申请社保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