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补贴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1]213号
二、 申请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申请→2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4县财政局审批→5拨款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三、申请时间:
按季申请,每季度终了下一个月(即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1—20日内申请上一季度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请材料:
1、上林县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2、《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同面上);
3、邮政储蓄银行开设的个人存折复印件(一式一份,仅第一次申请时提供);
4、《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时出示原件,第2、3、5、9页合并复印2张A4纸);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为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发票(原件)。
五、社会保险补贴方式: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即个人先按季度以灵活就业(个人身份)缴费,再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