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号)等文件精神,广西广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南宁市君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广西金美源制衣有限公司等3家经营主体符合“工厂(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认定标准及条件要求,经申请、初审、复核等认定程序,研究认定以上3家经营主体为“工厂(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详见附件)。
请各乡镇、有关单位加快落实就业扶贫车间各项扶持政策,不断发展壮大就业扶贫车间。同时,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提升脱贫质量,为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上林县“工厂(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基本情况
表》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林县财政局
上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